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鹏先生、万解秋先生和董事顾佳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黄鹏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就报告反映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问题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在年度报告预审期间,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会同公司管理层一起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预审意见,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议案:《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2、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关于终止参股设立证券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2025 年半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4、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深入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在加强风险防范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为充分保证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变更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发生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费为 150 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政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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