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710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8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0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710号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柯利达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资金占用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五)所述,柯利达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占用柯利达公司资金情形,截止审计报告日,柯利达公司收到归还本金及利息合计 16,016.15 万元。我们获取了以上归还资金形成的占用表,核查资金归还路径和来源,获取资金利息计算表并复核利息计算方法是否准确。但我们仍无法就资金占用归还金额和 2025年底占用余额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与之相关的利息计提完整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710 号审计报告
(二)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所述,柯利达公司 3 月 17 日公告“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6019 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18 号)”,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柯利达公司和顾益明先生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立案调查结论对柯利达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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