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42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 1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42 号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签发了政旦
志远审字第 260000710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柯利达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柯利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柯利达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由于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710 号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中所提及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目前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做出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42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充分、适当的判断,我们无法对该汇总表中“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部分金额的完整性、准确性发表审核意见。汇总表中除上述部分外,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柯利达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柯利达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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