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迟元行 联系电话:0531-68889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天萌 联系电话:0531-6888902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2 号),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3.431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4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63.2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79.88万元。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洛凯股份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人已与洛凯股份签订承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利和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等方式,对洛凯股份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5 年,洛凯股份在持续督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必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2025 年,洛凯股份在持续督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背承诺等事项。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
导洛凯 股份 及其 董事 、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遵守 法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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