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琳琳 联系电话:0531-68889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天萌 联系电话:0531-6888902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2 号),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3.431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43.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63.2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79.88万元。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洛凯股份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保荐人已与洛凯股份签订承销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务。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
展持续督导工作。 方式,对洛凯股份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2024 年,洛凯股份在持续督导
4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必须保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4 年,洛凯股份在持续督导
5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诺等事项。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
洛凯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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