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本人始终保持独立性与审慎性,积极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内部治理,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此基础上,本人基于专业判断,就相关事项审慎、独立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奇,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法学学士。曾任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注册会计师。现任广州臻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兼任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共计出席 3 次股东会、11 次董事会,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参
会率为 100%。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本人始终恪守独立、审慎原则,通过提前查阅会议材料、深入分析议案内容、全面评估相关影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职,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数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江奇 11 11 0 3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全年共主持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11 项。同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相关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2 项。
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至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充分研究,依托自身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深入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独立、审慎地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三)独立董事个人履职聚焦重点
本人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治理规范性等重大事项,开展持续关注与审慎核查。
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日常沟通、定期参与内部审计事项专项会议、开展现场调研和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理解业务实质,并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跟踪。在此基础上,本人注重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推动公司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独立董事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以线上形式观看了公司“2024 年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及“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实时听取了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及管理层的回应,并定期查阅公司上证 E 互动问答,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在此基础上,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经验与实践认知,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针对性建议,致力于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更高效、透明的良性互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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