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志扬先生、独立董事尉安宁先生及董事唐海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许志扬先生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 年 9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张英女士、独立董事尉安宁先生及董事唐海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张英女士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九次,全体委员积极出席了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24 年 2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汇报。
2024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九次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汇报、公司审计部关于 2024 年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和 2025 年内部审计计划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以及人力资源配置、审计工作方案等进行客观评价,并结合以往年度立信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在年度审计的各阶段,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保持充分交流,并在审计工作期间就重点事项进行了跟踪与沟通,密切关注年审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认为,
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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