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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7 15:55:41 股吧网页版
海程邦达: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4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7.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6.85 元/股(含)

调整起始日:2025 年 6 月 25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4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根据《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6.85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01,925,837×0.15)÷205,235,237≈0.1476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00-0.1476)/(1+0)≈16.8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2,373,887股(含)至4,747,774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16%至2.31%。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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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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