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调研、专项沟通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及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尉安宁,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历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系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自然资源局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总裁,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泰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董事,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会前认真准备,及时获取并仔细研读会议资料,深入研判各项议案的背景、内容及潜在影响,为董事会的审议决策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会中审慎表决,积极参与讨论,凭借专业知识与实务经验,就重要事项提出质询与合理建议;会后持续跟踪,关注重大事项的后续进展与执行情况,推动决策事项有效落实。
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召集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2次,重点围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评价等核心事项,开展全面核查与审慎审议工作。报告期内,指导相关工作小组对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职业履历及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客观研判候选人履职适配性,确保候选人具备相应履职条件与岗位胜任能力;结合行业薪酬基准,立足公司战略发展实际,围绕激励总额核定、考核指标细化、薪酬结构优化,以及绩效与公司利润等核心经营指标挂钩等方面,指导优化薪酬考核方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成效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切实助力公司完善人才激励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提质、人才管理提效。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审议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严格履行财务监督与风险管控职责,就经营风险防控、内部审计完善等提出合理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针对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组织架构优化等事项展开研讨,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战略执行情况,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定位、核心业务聚焦及人才战略协同机制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提升战略决策的系统性与前瞻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了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关联方信用情况以及风
险控制措施,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经验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展,着力推进二者高效协同。在年度审计期间,事前与会计师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潜在风险点等进行充分讨论;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内控执行情况、管理建议等内容汇报,并就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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