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龙)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魏龙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魏龙: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硕士学历。1988年9月至1992年6月,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无线电系学习,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7月至2002年1月,在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任电子工程师、助理电子工程师,其中2000年6月至2002年1月兼职在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实习;2000年6月至2003年2月,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3年3月至2007年5月,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其中2004年12月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6月至今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也未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
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出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魏龙 5 5 0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相关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对本年度参与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能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材料,事先与本人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本人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披露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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