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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6:31:25 股吧网页版
*ST四通:四通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ST 四通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和《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 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新增第九条(后续条款编号自动更新)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章程,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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