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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35:14 股吧网页版
*ST四通:四通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明)

本人吕明,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等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独立自主表达意见与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1967 年出生,博士研究
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至 1992 年任职于山东建筑材料工业研究设计院,1995 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参加了相关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相关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审计委员会 1 次,本人对该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日常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的汇报,走访工作场所,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内部控制及文化建设等情况。围绕公司合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个人专业意见,助力公司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 e 互动答复、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协助公司沟通中小股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始终予以积极配合,与本人保持常态化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就有关问题给予认真、详细的回复,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同时,公司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支持,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职权的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
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 年度,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的主要数据,本人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与自身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涵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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