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3:00:55 股吧网页版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对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0Z0204号)。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容诚所认为,“安正时尚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安正时尚的子公司礼诚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圆方(香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开展新业务时前期调研过程中对新业务风险论证不充分,对供应商的准入审核流于形式,截至年末大额预付款项未如期收到商品,年末安正时尚对预付款项计提大额减值准备。上述事项表明,安正时尚在新业务开展、供应商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止本报告日,安正时尚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安正时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安正时尚的子公司礼诚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圆方(香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开展洋酒业务时未做充分市场调研,未对业务模型深入了解,对业务风险论证不充分,对供应商的准入审核流于形式。截至年末尚有6,085.68万元商品未如期交货,年末对此计提5,822.13万元减值准备。

截止本报告日,安正时尚已经终止相关业务,并终止相关供应商的合作。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安正时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审阅了容诚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容诚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充分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计委员会对涉及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审计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四、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在发现上述事项后,已终止相关业务,并终止相关供应商的合作;

2、公司从全面强化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出发,结合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内控措施与方式等情况的变化,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完善;聘请内外部风控专家进一步评估与培训,进一步提升风控管理能力,加大公司各级风险排摸及管控力度;

3、进一步加强各子公司、事业部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风险事项的管控要求,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加强审计问题整改监督力度,定期跟踪各部门整改情况,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和考核;

4、公司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降低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失。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