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1999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第 1-2 页
2025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第 1-8 页
其他附送资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1999 号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正平路桥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中瑞诚审字[2026]第612005号)。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正平股份会计差错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编制正平股份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正平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正平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三、鉴证结论
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正平股份编制的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正平股份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报告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正平股份披露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专项说明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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