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2004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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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2 页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其他附送资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2004 号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正平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正平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2023年8月31日,正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但公司尚未将相关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12月24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正平股份的预重整申请。预重整工作启动后,公司全力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重整投资人遴选招募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将在引入重整投资人后,制订切实可行的募集资金归还解决方案。在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后,公司能够及时有效消除募集资金归还事项的相关影响。
管理层认为,通过上述预重整程序中的安排,前述募集资金归还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本段内容不影响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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