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6:40:23 股吧网页版
华荣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14,677,635.5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 2,086,423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37,511,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2,086,42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5,424,57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335,424,57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90.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披露以下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35,424,577.00 337,529,000 337,559,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9,883,858.35 462,276,218.49 461,082,030.1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914,677,635.5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010,512,577.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31,080,702.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010,512,57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


现金分红比例(%) 234.4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否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
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