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9.85亿元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均为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额度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最高授信额度(人 授信期限
民币/万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45,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30,00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17,00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000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50,000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0,000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0,000 自公司2025年年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000 度股东会审议通
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00 过之日起 1 年
1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000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000
1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00
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6,500
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20,000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00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0,000
总计 398,500
以上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综合授信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其他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所有银行授信均以该议案相关内容为准,其他相关银行授信决议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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