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50,857,215.6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7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82,056,06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436,074.22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认
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中期分红授权范围内,同意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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