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宏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41,4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8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773,478.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计 4,816,649.7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45,956,829.06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16日全部到位,业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371C000028 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年1月16日
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50,773,478.8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4,816,649.74
二、募集资金净额 245,956,829.0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本年度使用金额 176,944,438.14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595.00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07,102.43
其他-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774,358.5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0,293,256.8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25年1月,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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