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的
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宏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41,46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8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773,478.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计 4,816,649.7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956,829.06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5)第 371C000028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总额 金额
1 年产 7.4 万吨高性能复合管道扩能项目 24,934.44 18,595.68 11,704.61
2 补充流动资金 7,800.00 6,000.00 5,989.83
合计 32,734.44 24,595.68 17,694.44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投资总额为24,934.4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8,595.68万元,公司通过购 置安装包括螺旋钢管生产机组、喷涂缠绕保温管生产线等在内的管道生产设备, 建设现代化的复合管道生产线。提升公司复合管道产品生产设备的智能化、自动 化水平,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
目前原项目“年产7.4万吨高性能复合管道扩能项目”已建设完毕。截至2025年 3月31日,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存放在公 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计 利息收 募集资金预计节
序号 原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益净额 余金额(4)=(1)
(1) (2) (3) -(2)+(3)
1 年产 7.4 万吨高性能 18,595.68 11,704.61 52.56 6,943.63
复合管道扩能项目
注: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结转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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