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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8:16:52 股吧网页版
能科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7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O 二五年十月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二、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安排及次序就座。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发言应有秩序,并听从会议主持人安排。

四、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超出此限的,大会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五、股东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可采取口头发言或书面形式,但口头发言时间应服从大会会务组安排。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
七、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投票时,表决分为赞同、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1 日

五、会议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12:00—14:0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选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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