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文宗瑜: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基础理论室副主任(副
处);1999 年 6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室副主任;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室主任;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中心主任;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共资
产研究中心主任;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
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2022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2023 年 8 月至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能科科技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积极参加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除需要回避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表决同意,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核查了公司相关资料以及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对部分事项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本人还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此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事项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应继续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做了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本人没有异议。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推动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规定执行,执行情况良好。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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