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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7 17:43:21 股吧网页版
中公高科:中公高科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立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同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由独立董事徐图、独立董事徐世法、董事徐海青 3 人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徐图担任召集人。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员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委员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综合素质较高,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关于独立性方面,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从公司获取除法定审计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和其他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提供服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关于专业性方面,审计人员具备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执业经验,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与职业关注。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4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在其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年审会计师及时沟通交流,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的进度完成。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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