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9:40:45 股吧网页版
白云电器:白云电器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注电力领域,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注于电力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电力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拥有完整的电力设备产品链,产品电压等级涵盖 0.4kV-1100kV,产品广泛应用于电网公司与各类发电厂、轨道交通、机场、数据中心、文体场馆、医院学校等公用设施,以及冶金化工、石油石化、造纸、汽车等工业企业的配电设施中,有力保障了国家重大工程电力安全。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已经参与了 36 个城市的 130 条(段)线路的轨
道交通建设,是国内同行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业绩最多的企业之一。在核电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该领域的民营配电设备制造商之一,产品已经应用在阳江核电站、宁德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等工程中。在特高压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电容是电容器行业唯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电力电容器专业制造商,已经为超过 20 个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和 20 个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提供各种优质产品。

2025 年,公司将继续注重高质量发展,坚定工业企业定位和“专精特新”道路,向“新质生产力”发力,进一步转型为创新型的高质量企业,致力于成为
领先的绿色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二、视创新为 DNA,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视创新为企业发展的 DNA,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拥有多项国内外先进产品技术,参与多份国家及行业标准起草,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机构。

2025 年,公司将继续顺应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研创新投入力度,从“引进吸收再创新”模式向“自主引领创新”模式转变,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三、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公司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通过连续多年稳定的现金分红,让广大投资者充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自 2016 年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进行现金分红,连续多年现金分红比例超过 30%,累计分红金额 2.74 亿元,以实际
行动回馈股东的信赖与支持。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以总股本 436,056,857 股为
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677,538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34,379,319 股,以该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487,862.80 元(含税),占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3.28%。

2025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积极稳定的派息政策,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效益、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基础上,落实新“国九条”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研究开展中期分红或特别分红等多样利润分配举措,继续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共赢。

四、提高信披质量,强化投资者互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为原则,向股东及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公司治理等重大事项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日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
上证 e 互动平台、调研交流、机构策略会、公司邮箱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