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
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6 年 4 月 23 日,公
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蔡开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拟发生的关联担保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
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开雄、蔡建生、应香凝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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