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1 17:58:01 股吧网页版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3663 债券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45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7 - 2025/6/18 2025/6/18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4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具体分派情况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新化转债”已进入转股期,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 ,“新化转债”
停止转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 2025 年 6 月 10 日
公司股票收盘后的总股本一致。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192,773,98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 2,394,600 股,即以 190,379,389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5,670,725.05 元。
(3)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法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分红金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0,379,389×0.45)÷192,773,989≈0.44441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流通股未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4441)+0×0]÷(1+0)=前收盘价格-0.44441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7 - 2025/6/18 2025/6/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3. 扣税说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