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证券代码:603867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转债代码:11366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83.00 万股。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同意以 15.8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8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4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
《新化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新化股份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满足授予条
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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