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文超先生、翁建全先生、李春光先生组成。其中马文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拥有较为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及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审阅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监督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
1.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届七次 2025/4/24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6.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
告的议案》
7.审议《审阅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
六届八次 2025/5/19 审议《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届九次 2025/6/30 审议《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六届十次 2025/8/26 案》
2.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届十一次 2025/9/22 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
六届十二次 2025/10/27 易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届十三次 2025/12/4 审议《关于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持续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经过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审核意见后,将公司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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