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4
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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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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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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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2347 号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智认知公司" )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以下简称 "差错更正说明"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对差错更正说明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差错更正说明是新智认知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差错更正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差错更
正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第 1 页,共 3 页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2347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差错更正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差错更正说明获取有限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复核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未对新智认知公司更正后的2019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单独出具审计报告,除了对新智认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差错更正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新智认知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本鉴证报告后附的差错更正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三、鉴证结论
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差错更正说明与我们审计新智认知公司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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