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17:18:25 股吧网页版
嘉友国际: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0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以蒙古国主焦煤为核心开展供应链贸易业务。受供需关系、成本因素、政策法规及国际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主焦煤价格呈现较大波动性。鉴于大宗矿产品价格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为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稳定性,增强整体财务稳健性。

交易品种:主焦煤、铜精矿等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

交易工具: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

交易场所: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市场、资金、境外交易等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有效防范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以蒙古国主焦煤为核心开展供应链贸易业务。受供需关系、成本因素、政策法规及国际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主焦煤价格呈现较大波动性。鉴于大宗矿产品价格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为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稳定性,增强整体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主焦煤、铜精矿等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

2、交易工具: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

3、交易场所: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类型: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加剧,可能导致实际行情偏离公司预期,造成期货交易亏损的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如价格剧烈波动导致保证金不足,可能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3、境外交易风险。境外交易市场可能因政治经济环境变化、法律政策调整、汇率波动或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导致无法交易的风险。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因操作失误导致交易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有关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报告流程及风险处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公司配备专业团队,规范操作流程,审慎选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交易品种,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严格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