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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5:50:21 股吧网页版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
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原董事樊玉庆先生工作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提名周怡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最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怡雯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周怡雯女士拥有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能力。周怡雯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董事长变更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董事王诚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本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地址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公司拟将原注册地址名称由“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经济开发区金润大道 392 号”,本次变更仅涉及注册地址名称的规范化调整,公司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场所未发生实际变动。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最终注册地址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地址更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本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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