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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7 16:01:40 股吧网页版
太平鸟: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13627 债券简称:太平转债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00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7 月 24 日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太平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113627 太平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5/7/15 2025/7/21 2025/7/22

“太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太平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00 元/张卖出持有的“太平转债”。

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太平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

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太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宁波太平鸟时尚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太平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太平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太平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太平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为 1.80%,
计息天数为 0 天(2025 年 7 月 15 日支付第四年利息,当日进入回售申报期),利
息为 100×1.80%×0/365=0.00 元/张,即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00 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太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太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27”,转债简称为“太平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四)回售价格:100.00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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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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