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3627 债券简称:太平转债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6 号)核准,宁波太平鸟时尚服 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
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4,5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795,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全部到位,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3,661,320.76 元,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9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并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太平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1)。
由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近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海曙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协议相应终止。 前述重新签署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重新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
投资项目 集资金专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科技数字化转型项目、
司宁波市海曙支行 353283089065 宁波高新区太平鸟全球 9,695,534.97
时尚研发中心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太平鸟风尚服饰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合同的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科技数字化转型项目、宁波高新区太平鸟全球时尚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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