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3627 债券简称:太平转债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49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11 月 3 日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太平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113627 太平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5/10/23 2025/10/29 2025/10/30
“太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太平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太平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
本计息年度(即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49 元/张卖出持有的“太平转债”。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太平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
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太平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太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太平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太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太平转债”第五年(2025 年 7 月 15 日
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的票面利率为 1.80%,计息天数为 100 天(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利息为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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