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管理、各级分别实施,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合同管理原则
(一)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符合企业利益及相关规定。
(二)合同管理实行签订前严格审核、履行时有效监控、履行后积极补救的原则。
(三)国内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国内技术合同和涉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 公司对所签订合同分为三类:
(一)一般合同:指公司日常业务重复使用的范本合同(经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审定)、金额在 10 万以下、权利义务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
(二)重要合同:指公司开展业务所办理的除一般合同以外的合同。
(三)机密合同:性质特别重要、合同内容复杂,并涉及重大商业机密的重要合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担负公司合同管理的指导、审查、监督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拟定合同管理制度。
(二)负责拟定、修订本公司的固定格式合同范本。
(三)公司签订合同前,对合同经办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合同一律不得签订(使用已审定固定格式合同范本的除外)。
报。
(五)对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六)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六条 合同经办部门及人员主要职责
(一)根据部门及岗位的任务和职责,负责对合同进行立项、洽谈、达成初步一致意向后,拟定合同文本。
(二)根据本制度,提请有关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办理合同的审批程序。
(三)认真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密切注视动向,及时向主管和合同管理机构汇报。
(四)关注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五)根据合同条款,办理与合同有关的结算、资金收付等事宜。
(六)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七)协助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对达到披露标准的合同进行披露。
第三章 合同的管理程序
第七条 合同立项
(一)合同立项的审批
1、一般合同立项应经过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2、重要合同和机密合同(包括不限于管理合同、技术合同、合资合作合同、资产购置合同、担保合同)合同立项应报相关分管领导批准进行立项。
(二)合同立项审批的主管领导应综合权衡至少包括以下因素决定是否立项:可行性分析报告、本公司履约能力、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经济效益及前景、是否有低成本替代项目等。
第八条 合同谈判
(一)合同谈判由二名以上承办人参加,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也可组成谈判小组。项目谈判可能涉及较大法律风险的,应有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参与谈判,对合同谈判情况予以全程跟踪并进行法律指导和监督。
(二)承办人在谈判前应征询财务、技术、质量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要求他们参与谈判。
项目主管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对方透露我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九条 合作方资格审查
(一) 公司应对对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进行严格审查。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审查包括对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资金情况(注册资本、账户实有资金等)、货源情况(原材料准备、生产能力、产品库存、进货渠道等)、经营规模、银行信用等的审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要求对方提供有效担保,并在报送审查或批准文件中详细列明以提醒审批部门或领导。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不需对方提供担保。
1、合同标的额超过或接近对方当事人注册资本额;
2、前后履行期限超过 6 个月,公司又先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
3、公司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的;
4、标的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的合同;
5、对方当事人有信用缺陷的。
(三)合同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的,须查明保证人的担保资格、担保能力和资信状况,必要时要求保证人提供报告、资产负债表、房屋等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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