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
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3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所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说明,并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 3.关于募集资金补流
年报及相关公告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52 亿元永久补流。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 亿元募集资金在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情况下直接永久补流。
请公司补充披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款时间、具体用途、收款方及相关流向,核查募集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款时间、具体用途、收款方及相关流向,核查募集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024 年,公司对募投项目“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9 月 13 日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此后公司分批次将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统一的自有资金账户157600100100058839,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审议日期 会议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转出日期 转出金额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129680100178888999 2023/6/13 2,000.00
2 2023/6/9 十四次会议、第三 129680100178888999 2023/7/3 2,000.00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3 次会议 157600100100104802 2023/8/24 1,000.00
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157600100100104802 2023/9/13 2,000.00
5 十七次会议、第三 157600100100104802 2023/9/19 1,000.00
2023/9/13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6 次会议 129680100178888999 2023/10/11 1,000.00
7 129680100178888999 2023/10/24 1,000.00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157600100100058839收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
根据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本身的经营需求,将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直接或通过内部账户分别转至对应的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货款、支付工资薪金、归还流动借款、支付房屋土地款等。对外支付的银行账户主要包括:兴业银行一般户 157600100100145665、招商银行一般户 595903483510201、浦发银行一般户17650078801400000518 以及浦发银行盐城基本户 15650078801500000769 等。
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的流向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用途 收款方 合计收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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