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谢树志)
作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谢树志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谢树志先生:1965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
学财政学系经济学学士、南京大学会计学系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在安徽大学从事多年的会计、审计等课程的教研工作。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技术部副总经理、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易思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外部董事、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国有)外部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也未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
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
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
审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度应出席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
谢树志 6 6 0 0 否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相关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1 次,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
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现场工作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其他在公司的机
会、线上会议、电话沟通、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个工作日,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高度重视且持续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
题及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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