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8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李平和财务总监项琴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李平涉嫌内幕交易,拟被没收违法所得1177.67万元,并处以罚款3533万元;项琴华涉嫌内幕交易,拟被没收违法所得10.17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项琴华和李平在2024年10月23日就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也就是说,时隔近10个月,二人终于被行政处罚。合计来看,二人因掌握内幕信息而成功避损的总计1187.84万元拟被没收,并拟被处以总计3683万元的罚款。
涉及2022年财报审计及内控事宜
公告显示,2023年3月21日至22日,“项琴华”国泰君安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卖出“南卫股份”5.4万股,成交金额34.05万元。经测算,扣除税费后避损约10.17万元。
而南卫股份实控人李平的内幕交易时间跨度则更大:2023年3月14日至3月28日期间,李平控制、决策“李平”国联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卖出“南卫股份”818.4万股,成交金额4796.78万元。经测算,扣除税费后避损约1177.67万元。
而之所以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要没收二人的避损总额并罚款,还要从2022年11月说起。
2022年11月10日,南卫股份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就2022年财报和内控等事宜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2022年11月10日至28日,天衡所相关人员在南卫股份现场进行预审,项目负责人为罗某华、孙某薇。
罗某华、孙某薇在审计中先是要求公司梳理在建工程的相关管理情况、银行账户的转贷资金流转情况,后又发现公司有倒贷的资金被挪用尚未归还的情况。随后,年审会计师孙某薇多次向公司询问在建工程账务存在缺口的问题,并索要相关支撑材料,但是公司一直未回复解释相关问题。
直至2023年3月2日,罗某华、孙某薇二人结合类似情况,确定拟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拟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2023年3月21日,罗某华、孙某薇前往南卫股份现场,与项琴华沟通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明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出具否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发布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在内的多份公告。因南卫股份实控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天衡所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停牌,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
两人“精准”卖出
Wind金融终端数据显示,年报披露后,南卫股份一直停牌至2023年5月4日,股票简称变为“ST南卫”,并在当年5月4日至5月10日连续遭遇5个5%的跌停板,累计跌幅22.69%。

从当时南卫股份的行情走势来看,项琴华和李平二人的卖出操作均发生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及“戴帽”之前,“成功逃过”了连续5个5%的跌停板和此前的一路下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项琴华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李平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为公司董事长,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23年3月10日。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认为,项琴华和李平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南卫股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等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违法情形。
Wind金融终端数据显示,项琴华自2015年11月1日起担任南卫股份财务总监,李平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二人至今均仍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