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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1:22:05 股吧网页版
南卫股份:南卫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媛(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作为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卫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勤勉尽责地开展相关工作。2025 年 12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后,本人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5年在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李媛女士,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至 2006 年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7 年至 2011 年任江苏刘洪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 年至 2018 年 12 月任江苏永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作为南卫股份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南卫股份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与南卫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李媛 5 5 5 - - 否 0

2025 年度,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 -

李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 -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年报审计期间听取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计划、审计结果汇报。审计期间就审计重点及进程委托财务专业的独董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履职情况

本人通过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及董秘汇报、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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