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1:23:42 股吧网页版
南卫股份:南卫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郑宇,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担任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南卫股份”)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郑宇先生,男,1979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革党员,本
科学历。2003 年 10 月起至今从事执业律师工作,现任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自 2022 年 9 月起分别担任南京、泰州、盐城、
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5 年 3 月 31 日起,担任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江
苏宏信 02625.HK 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共出席 1 次董事会,无缺席情况,任职期内未召开股东会,
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郑宇 1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上述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任期内召开次数 1 0 0

应参加会议次数 1 0 0

实际参加次数 1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解,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交流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学习监管政策,通过与董事会办公室积极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并在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中,采纳中小股东的合理化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和说明。公司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