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鉴于影响公司市值的原因众多,市值管理应按照系统
思维,遵循整体推进的原则,全方位优化可能会对公司市值增长产
生影响的关键要素。
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值管理制度,以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顺利
进行。
(四)常态化原则:市值管理是动态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保持常
态化,持续进行。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应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结合当前
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制定公司投资价值的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
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
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
反映,当市场表现与公司价值出现明显偏离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三)确保市值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与实
际效果,及时优化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及相关措施,不断提升公司价
值与市场表现。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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