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合同工
作量的 99.13%、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承担合同
工作量的 0.87%,最终金额以本次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尚有相关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截至目前,中国移动浙江公司 2026 年长三角(嘉善)
数据中心二期机电工程 EPC 总承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包方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承包人中通服未完成签署,正式合同需待所有相关
方签署完毕后生效。
合同金额为框架金额:根据本项目合同内容约定,将按照“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执
行。本合同单项工程项目的相关概况(包括工程规模,投资总额,开工日期,竣
工日期)以订单的具体要求为准,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发包方实际下单
情况及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前期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候选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现本项目相关方就项目推进签订正式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项目合同的内部用印程序,并将合同文件寄送相关方履行相应用印手续。
本次签署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浙江公司 2026 年长三角(嘉善)数据中心二期机
电工程 EPC 总承包采购项目
2、发包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3、承包人主要信息
承包人:(1)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2)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4、工程承包范围
D01 机房楼、C01 动力楼大小机电配套工程及油机(含供油系统)配套工
程设计服务,设备采购服务,施工安装调试及配合试运行服务;D01 机房楼的部分变压器及高低压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
5、工期
以发包人正式开工令为准。
开工后 110 日历天内完工,具备测试验证条件;
开工后的 170 日历天内完成整改、验收、交付客户。
本合同按照“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执行。本合同单项工程项目的相关概况(包括工程规模,投资总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订单的具体要求为准,相关订单在加盖发包人工程部门章,送达承包人后生效;但在订单到达承包人之前或同时,发包人有权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送达等方式撤回订单。发包人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 6月30日止期间向承包人下达单项订单。
6、合同金额(含税):人民币 440,478,645.99 元(大写:肆亿肆仟零肆拾
柒万捌仟陆佰肆拾伍元玖角玖分)。其中,工程费包含其他费用、暂列金额合计(含税):436,506,690.84 元(大写:肆亿叁仟陆佰伍拾万陆仟陆佰玖拾元捌角肆分),施工图设计费(含税):3,971,955.15 元(大写:叁佰玖拾柒万壹仟玖佰伍拾伍元壹角伍分)。
7、违约责任
1)主合同通用条款中关于各方违约情形的约定: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始工作日期延误的;
(3)发包人违反第 13.1.1 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
的;
(4)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
(5)工程师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6)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7)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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