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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0 16:54:20 股吧网页版
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合同工
作量的 99.13%、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承担合同
工作量的 0.87%,最终金额以本次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尚有相关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截至目前,中国移动浙江公司 2026 年长三角(嘉善)
数据中心二期机电工程 EPC 总承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包方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承包人中通服未完成签署,正式合同需待所有相关
方签署完毕后生效。

合同金额为框架金额:根据本项目合同内容约定,将按照“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执
行。本合同单项工程项目的相关概况(包括工程规模,投资总额,开工日期,竣
工日期)以订单的具体要求为准,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发包方实际下单
情况及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前期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候选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现本项目相关方就项目推进签订正式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项目合同的内部用印程序,并将合同文件寄送相关方履行相应用印手续。

本次签署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浙江公司 2026 年长三角(嘉善)数据中心二期机
电工程 EPC 总承包采购项目

2、发包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3、承包人主要信息

承包人:(1)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2)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4、工程承包范围

D01 机房楼、C01 动力楼大小机电配套工程及油机(含供油系统)配套工
程设计服务,设备采购服务,施工安装调试及配合试运行服务;D01 机房楼的部分变压器及高低压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

5、工期

以发包人正式开工令为准。

开工后 110 日历天内完工,具备测试验证条件;

开工后的 170 日历天内完成整改、验收、交付客户。

本合同按照“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执行。本合同单项工程项目的相关概况(包括工程规模,投资总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订单的具体要求为准,相关订单在加盖发包人工程部门章,送达承包人后生效;但在订单到达承包人之前或同时,发包人有权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送达等方式撤回订单。发包人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 6月30日止期间向承包人下达单项订单。
6、合同金额(含税):人民币 440,478,645.99 元(大写:肆亿肆仟零肆拾
柒万捌仟陆佰肆拾伍元玖角玖分)。其中,工程费包含其他费用、暂列金额合计(含税):436,506,690.84 元(大写:肆亿叁仟陆佰伍拾万陆仟陆佰玖拾元捌角肆分),施工图设计费(含税):3,971,955.15 元(大写:叁佰玖拾柒万壹仟玖佰伍拾伍元壹角伍分)。

7、违约责任

1)主合同通用条款中关于各方违约情形的约定: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始工作日期延误的;

(3)发包人违反第 13.1.1 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
的;

(4)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

(5)工程师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6)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7)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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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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