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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7 17:27:21 股吧网页版
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目为前期投建维项目的后续进展:因原项目合同合作内容变化,根据合同双
方友好协商,公司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江系统”、“上海启斯”、“子公司”)将不再执行原合同 B04~B05 机房楼
的合同义务,同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将 B04~B05 机房楼的服务内容改
为 EPC 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并公开招标(详见公告 2016-002),公司子公司已成
功中标。根据本次项目安排,项目建设合同与运维合同分开签署。公司子公司已
就本项目签署建设合同,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
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本次为子公司签署项目运维合同阶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正文。

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承担 30%;香江系统承担 52.6%;上海邮电设计咨
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电设计院”)承担 0.4%;上海启斯承担 17%。本
项目各联合体将按工作量比例进行结算,并取得对应收益。

尚有相关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截至目前,本项目运维合同尚有联合体牵头人中兴
通讯及联合体成员二邮电设计院未完成签署,正式合同需待所有相关方签署完毕
后生效。

合同金额为框架金额:由于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框架金额,具体对公司未来财务数
据的影响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关于前期已披露重要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6-00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6-016),现发包人、联合体成员香江系统和上海启斯已完成了该项目运维合同的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机电工程 EPCO 项目

2、发包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3、承包人主要信息

承包人: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4、工程承包范围

本次服务内容为项目建设的算力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包括电力、制冷、弱电、IDC 服务等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置运维团队、机电类设备维保服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工器具仪表配置及检测等。

5、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机房楼通过客户终验后 10 年,以单个
机房为单位,合同第 9 年开始招采人可无责终止订单。

6、合同金额¥:本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人民币:不含税【194616000】元(大写:【壹亿玖仟肆佰陆拾壹万陆仟元整】)、含税【206292960】元(大写:【贰亿零陆佰贰拾玖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增值税税额【11676960】(大写:【壹仟壹佰陆拾柒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本合同当事人同意,该最高限额不是对合同价款或报酬的约定,也不是发包人对本合同项下实际交易额度的承诺,具体以采购订单方式执行并结算。

7、违约责任:

1)主合同通用条款中关于各方违约情形的约定:

4.7.1 承包人违约

4.7.1.1 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发包人代表的指示,或严重、持续未能
按服务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重大服务中断,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发包人代表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

4.7.1.2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代表通知后 15 天内,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
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为保障服务连续性,
有权扣留使用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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