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2:08:42 股吧网页版
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及对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追求,拟定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持续优化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投资者回报、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系统性地推动公司提质增效,切实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将紧密围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主业,通过推动经营管理模式升级,落地精细化管理,同步实现责任、权限、利益逐级下沉,鼓励价值创造,激活微观经营活力,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增强技术能力:持续不断围绕行业发展趋势、技术路径与客户需求,坚持技术创新,推动自有产品技术迭代与服务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通过归纳总结现有技术能力,结合行业前沿洞见,探索新的业务可能性。

提升盈利能力:控制低毛利项目的承接,主动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减少有息负债规模,重点发展高毛利的 IDC 产品和运维服务;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体系,通过集中采购、供应链优化降低采购成本。

二、完善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持续完善内控体系:2025 年以来,公司根据外部政策变化及内部经营需求,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提
升公司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未来,公司将着力于持续完善覆盖各业务环节、各岗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主动管理风险,加强前置预警及后置内审力度,确保公司稳健合规运营。

依法履职,科学治理: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核心的治理结构,以权责清晰、高效协调、相互监督为治理机制,保障管理层依法履职,实现科学决策。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监管政策,持续不断地更新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公司持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权威机构的相关培训,定期开展内部法律法规及案例学习交流,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律精神、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严守合规底线;并通过薪酬挂钩经营数据、设置内部追责体系、发行股权激励等方式建立管理层、员工和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同向机制,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三、提升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优化分红机制: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规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让投资者切实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提升市场认同:在专注提升内在价值的同时,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向市场清晰传递公司价值。

四、提升信披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

做好价值传导: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动态与价值。

丰富沟通渠道: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于当前已标准化的沟通模式,积极探索更多元的沟通渠道与高效沟通机制,认真听取意见与建议,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构建公司与资本市场间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

五、风险提示

本次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及发展战略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中涉及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系前瞻性内容,可能会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