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在 2025 年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雪奇,2004 年 9 月至今,在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任教,历任讲
师、副教授、教授;2024 年 1 月至今,任新华网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及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
出席和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均仔细审阅研究会议材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在充分理解的情况下作出审慎的判断,对会议相关议案均赞成,无反对及弃权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且已提前向公司董事会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请假材料。本着勤勉尽责和谨慎认真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年度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于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客观、明确的判断,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我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所做决议均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并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签字确认。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作为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议相关材料,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共 2 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对相关会议资料进行认真研究,会上积极讨论并审慎地发表意见。同意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请见本述职报告“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董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协同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关注重点领域舞弊风险,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同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审计部提交的相关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阅,并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审慎行使投票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座谈交流、研究内部资料、查阅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浏览公司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全面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公司积极配合我们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我们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就我们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本人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财务、业务情况,审阅公司经营相关材料;积极与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
在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并给予积极配合,如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对本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积极、及时的回复等。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线上召开的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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