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1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 ......3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收回与转让 ......4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5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5
第七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6
第八章 责任追究 ...... 6
第九章 附则 ......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指: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五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决策机构。各决策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对公司的投资活动作出决策。
第八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是实施对外投资的开拓部门和管理职能机构,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六)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 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
(二)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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