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26-014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
《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1 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及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及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及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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