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潘飞作为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保持独立、审慎立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潘飞:1956 年 8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新会计》特聘编审。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并于 1998 年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2000 年起分别获上海市育才奖,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上海市第五届教学名师奖以及上海
市优秀教学团队。2018 年 1 月被上海财经大学评为资深教授,并于 2019 年 1 月
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应参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次数
5 5 0 0 1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均投了赞成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与会议组织。会前主动了解议题背景,充分获取审议所需资料,并就关键事项与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依托会计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勤勉尽责履行职责,重点推动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有效衔接;审阅并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质量;承接监事会持续关注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意见进行审慎研判与跟踪落实。在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能,承担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合规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职责。同时,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 1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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