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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7:25:01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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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8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1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
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良好职
业道德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
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业
务培训提高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

(五) 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 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重大财务异常情况或其他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对特定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四)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六)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七)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八)对公司独立性进行评价;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状况,制定公司
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内部控制自查计划。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并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

第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
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
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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