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注销原因:公司 2023 年、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票数量为 15,000 股,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50,000 股。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 6.96 元/股,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5.60 元/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2023 年、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除披露公告外,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此外,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26 日为授予日,以 7.1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2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89.6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完
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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